评价报告名称 |
惠民县鼎银加油站经营危险化学品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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项目建设单位 |
惠民县鼎银加油站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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建设项目名称 |
惠民县鼎银加油站现状安全评价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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安全评价类别 |
预评价£ 设立评价□■ 现状评价R 验收评价□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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评价项目组长 |
肖乐意 |
技术负责人 |
王锐 |
过程控制负责人 |
冯彦鹏 |
评价报告编制人 |
卢卫平,黄春华 |
报告审核人 |
任忠超 |
现场勘查时间 |
2020.05 |
0指出安全隐患(条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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企业整改情况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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评价结论 |
符合 |
提交报告时间 |
2020年06月05日 |
评审组织单位 |
惠民县 |
评审结论 |
符合 |
参与该项目 评价师 |
姓名 |
主要任务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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肖乐意 |
项目负责人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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卢卫平 |
报告编制人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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黄春华 |
报告编制人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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参与该项目 注册安全工程师 |
冯彦鹏 |
过程控制负责人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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参与该项目 技术专家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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到现场 工作人员 |
肖乐意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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现场勘查照片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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委托书 |
2020年 4 月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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建设项目概况:惠民县鼎银加油站成立于2014年10月23日,位于惠民县李庄镇政府南大桥路以西,为个人独资企业,投资人为徐广强,经营范围:零售:汽油、柴油。(有效期限以许可证为准)(依法需经批准的项目,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)。该加油站现有职员工4人,其中专职安全员1人。该站《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》(油零售证书第3716023077号)有效期限2020年1月17日至2025年1月17日,《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》(鲁M安经[2017]000568号)有效期限2017年9月1日至2020年08月31日。该站于2014年8月4日经滨州市公安消防支队验收合格,取得了《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》(滨公消验字[2014]第0081号)。 经营规模:该加油站油罐区设置汽油、柴油双层储罐各2台,容积均为30m3。按照《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(2014年版)》(GB50156-2012)表3.0.9加油站等级划分(见表2.1-1),该加油站为三级站(汽油30m3×2+柴油30m3×2/2=90m3)。站内设汽油、柴油单枪加油机各3台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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